天台县朋博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朋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23MABPJ41K4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路376号紫金花城商铺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街办罚决字〔2025〕第000107号
经查实,2025年8月5日9时1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巡查至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路376号紫金花城商铺22号时,发现当事人天台县朋博水果店(店招牌名:鲜果巴巴)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经测量,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面积共计约7.57平方米。2025年8月5日9时28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天赤办责改通字〔2025〕第T-0125号),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8月5日11时30分前改正。2025年8月6日8时41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再次巡查至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路376号紫金花城商铺22号时,发现当事人天台县朋博水果店仍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经测量,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面积共计约1.36平方米。2025年8月6日8时53分,当事人天台县朋博水果店完成整改。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
300.00元
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
2025-08-13
2
赤街办罚决字〔2024〕第000037号
现查明,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10日巡查至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路376号紫金花城商铺22号,发现天台县朋博水果店(店招:鲜果巴巴)将水果、塑料筐等物品摆放在店门外超出门进行店外经营,店外摆放面积约0.2平方米,经执法人员送达《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2024年4月12日15时29分再次巡查至天台县朋博水果店(店招:鲜果巴巴)发现当事人逾期未完成整改,仍超出门进行店外经营,店外摆放面积约0.78平方米。影响周边环境秩序及市容市貌。当事人于2024年4月12日15时55分左右主动完成改正。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超出门进行店外经营,且逾期未改正。另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26日因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属于一年内因同一种违法行为受到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形。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元整(¥250.00)
250.00元
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
2024-04-29
3
赤街办罚决字〔2023〕第000045号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4月18日9时0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巡查至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路376号紫金花城商铺22号时,发现你(单位)存在擅自超出门、窗摆放芒果、塑料箱等物品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经初步调查,确认你(单位)经营者为刘朋博,已取得营业执照。本机关执法人员使用卷尺测得超出门、窗摆放的芒果、塑料箱等物品面积共4.46平方米,影响周边环境秩序及市容市貌。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检查、拍照、取证。并于2023年4月18日9时29分向你(单位)送达了编号为台天赤办责改通字〔2023〕第0195号的《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当日14时00分前改正。2023年4月18日14时1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再次巡查到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路376号紫金花城商铺22号时,发现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仍然存在擅自超出门、窗摆放芒果、纸箱等部分商品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本机关执法人员使用卷尺测得超出门、窗摆放的芒果、纸箱等物品面积共1.439平方米。你(单位)当场认错态度良好,于2023年4月18日14时35分主动完成改正。经进一步调查询问,认定你(单位)的行为构成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且逾期未改正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
2023-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