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州佳伟托运服务部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国钦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744114713W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63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上市监处罚〔2025〕569号
经查明:当事人均为2022年12月31日前经本局登记设立的在册企业,且未申报过2022、2023年两个年度的年报;经准入系统查询,当事人连续两年以上未办理变更、备案、清算等登记备案事项;各市场监管所对当事人住所地现场检查,当事人均不在住所地,属查无下落企业;我局还发函至上城区税务局请求协助对当事人的税务办理情况进行核查,结果均为登记证注销、非正常等情形。
本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我局于2025年7月15日在《市场导报》刊登拟吊销营业执照告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对上述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同时赋予了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我局也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以及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告知公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1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01
2019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