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紫金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荣全灵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00267018016XW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铁路东街道吉祥花园8号楼北0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3]51号
1.经查,临汾市尧都区紫金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吉祥花园小区周边商铺的物业管理,在收取物业费的过程中,商户物业费执行1.4元/平米的标准该收费项目属市场调节价,有明码公示牌,无违法行为。
2.当事人作为转供电企业负责46户入驻用户的电费代收代付工作,其用电收费性质核定为一般工商业。2021年1月-2021年8月之间,当事人向周边商铺收取电费1.53元/度,向电力公司缴纳的到户平均电费单价为0.583元/度。依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0】537号)文件的规定:转供电主体对不具备峰谷分时电表计量的其他终端用户,按照与电网企业当日结算的平均电价加合理损耗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即:终端用户电价=平均电价/(1-损耗率)损耗率最高不得超过10%,当事人应收电费最高单价为0.648元/度,。该公司2021年商业用电收费标准为0.62元/度,2021年1月-2021年8月实际收费标准1.53/度,经统计2021年1月-2021年8月当事人销售总电总量为49826度,计算多收电费45341.66元。
3.当事人于2021年9月调整收费标准0.62元/度并主动返还多收取的电费45341.6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经营资质合法性的事实;
2.《计费清单》复印件9份、证明当事人向电力公司缴纳电费的情况;
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复印件一份、2021年1月-2021年8月46家商户用电明细统计表一份、物业公司提供的收费票据复印件12张,证明当事人实际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情况。
4.临汾市尧都区紫金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退还多收电费明细表1份;
5.《退费证明》11份,证明多收电费已全额返还。
6.现场笔录1份,物业收费标准公示照片一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7.询问笔录1份,2021年9-12月份用电明细,2021年9-12月份购电票据3张,证明当事人改正情况、违法事实及证据属实一致。
警告#罚款1.37万元#
13700.00元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