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鑫浩吉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朔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MA06CT7P68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杨崔公路东侧62号106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稽罚〔2026〕3号
你单位2020年-2022年期间取得由天津市东丽区杨素英劳务服务经营部、天津市南开区隆运兴劳务服务部、天津市南开区信立诚劳务服务部、天津市南开区程远劳务服务部4家个体工商户开具的5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虚开发票,发票代码:012001900104,发票号码:36575750-36575754;发票代码:012002000104,发票号码:05350756-05350771、发票号码:23729261-23729277、发票号码:33506812-33506815、发票号码:46720206-46720216,发票明细为*劳务*劳务费,发票金额506039.60元,发票税额3610.40元,价税合计509650元。上述4户个体工商户系“7.07”专案涉案企业,已被我局认定为假企业,无真实经营行为,其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虚开发票。经检查账簿及记账凭证发现,你单位于2020年-2022年期间将上述53张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509650元全部列入生产成本抵缴当年企业所得税。你单位未提供与天津市东丽区杨素英劳务服务经营部等4户个体工商户开具发票相关的业务合同。我局检查组于2025年6月23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在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提供可以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但你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未能提供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综上,你单位与天津市东丽区杨素英劳务服务经营部等4户个体工商户的业务无合同,且4户个体工商户已被证实为假企业,发票已被证实为虚开发票,故你单位在取得5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存在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税前扣除相关发票对应的成本费用,属于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偷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你单位处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6995.63元。
6995.63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