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赵永振便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永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023MA44J9RQ0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赵庄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建安市监处罚〔2026〕JA52号
接投诉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04月02日在许昌市建安区赵永振便民店开展检查中,在该门店进门口销售货架上发现荷兰豆(净含量:22克,潮州市丰煌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0302,保质期:12个月)2袋,已过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请示领导批准,我局于2026年04月02日对许昌市建安区赵永振便民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26年04月14日对许昌市建安区赵永振便民店经营者赵永振进行了调查询问,经查,上述食品是赵永振本人于2025年6月10日以0.7元/袋的价格总共购进了20袋,销售价格是1元/袋,在有效期内已销售了18袋,剩余2袋被压在其他商品下边没看到,放过期了,没来得及扔掉,索取有供货商营业执照和食品证复印件,有进货票。货值金额:2元,无违法所得。本案于2026年05月14日调查终结。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两页;
2、建安市监强制[2026]JA4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份一页;
3、建安市监强制[2026]JA4号扣押物品清单一份一页;
4、询问笔录一份三页;
5、营业执照、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经营者赵永振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共三页;
6、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各一份共二页;
7、销货清单一份一页;
8、现场检查照片一份一页;
9、许昌市建安区赵永振便民店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一份一页。
1.没收过期的荷兰豆2袋。
0.00元
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