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裕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小容 | 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01MADJDD3J9J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新村万新小区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萍市监开处罚决〔2025〕94号
经查,萍乡市裕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在常温区和阴凉区的温度都不符合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储藏药品要求的行为,在我局提出责令改正下达警告的情况下,仍然拒不改正,当事人阴凉区和常温区的温度都不符合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储藏药品要求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一)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的规定,构成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销售药品的行为。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