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富乐汤泉洗浴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扬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MAAKEJDD0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街道办事处花溪大道北段346号电池厂商住楼A1A2栋1层39号[太慈办事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1号
2025年9月8日,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袁野、汤松对位于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花溪大道北段346号电池厂商住楼A1A2栋的贵阳市南明区富乐汤泉洗浴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AKEJDD07,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丁扬,性别:男,公民身份证号:520181********5230)进行法人变更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夹层餐厅部分擅自扩建,与原许可不符;2.一层休息大厅内儿童活动区域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隔,与原许可不符,违反了《贵州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给予贵阳市南明区富乐汤泉洗浴中心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贵阳市消防支队
2025-11-03
2
南消行罚决字〔2025〕第0071号
2025年8月12日,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街道办事处花溪大道北段346号电池厂商住楼A1A2栋1层39号的贵阳市南明区富乐汤泉洗浴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MAAKEJDD07,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太慈桥街道办事处花溪大道北段346号电池厂商住楼A1A2栋1层39号[太慈办事处],投资人:丁扬,公民身份号码:520181********5230)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贵阳市南明区富乐汤泉洗浴中心存在占用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贵阳市南明区富乐汤泉洗浴中心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0-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