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益广通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雪梅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MA0PU3J454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继光十社巴运物流园区(丘号:25180179-0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中交执罚﹝2025﹞0003号
2025年3月27日16时45,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郑金鹰、马继军在呼勒斯太苏木处流动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内蒙古益广通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徐永昕驾驶车号为蒙L89592挂号为蒙L2H51挂(六轴双驱动)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方向为呼勒斯太至临河,拉运货物为碎石,经过磅检测发现车货总重为77.3吨,超出认定标准27.3吨,超限率为58%,属违法超限运输。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肆仟元(14000.00)整的行政处罚。
14500.00元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交通运输局
2025-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