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郝炳芳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955749129X7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680号B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5
(2026)沪0109民初27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映佳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天虹亿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
2025-12-12
(2025)沪0109民初137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市闸北区昌玉酒店用品经营部
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3
2025-10-13
(2025)沪0109民初1566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上海朋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天虹亿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4
2024-12-03
(2024)沪0109民初1740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海朋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天虹亿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5
2024-01-12
(2023)沪0109民初18671号
劳动合同纠纷
马**
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6
2024-01-12
(2023)沪0109民初18670号
劳动合同纠纷
杨**
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7
2024-01-12
(2023)沪0109民初17513号
劳动合同纠纷
董**
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8
2024-01-12
(2023)沪0109民初22568号
劳动合同纠纷
陈**
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9
2023-10-19
(2023)沪0109民初17513号
劳动合同纠纷
董**
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10
2023-10-19
(2023)沪0109民初18670号
劳动合同纠纷
杨**
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30
2023-03-13
(2023)沪0109民初533号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与郑*等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8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2-25
2021-05-28
(2021)沪0109民初5347号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与吴*等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4-06-20
2014-06-20
(2014)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622号
劳动合同纠纷
张**与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4-01-08
2014-01-08
(2013)虹民四(民)初字第351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张**与上海天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9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虹处﹝2025﹞092025001601号
当事人成立于2010年7月,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酒类商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冷荤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3月4日。2025年8月10日,当事人从上海江桥批发市场徐涛的个人摊位采购3袋胡萝卜,每袋约15斤,付款45元,该批胡萝卜作为配菜使用,为食品原料。2025年8月12日,受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胡萝卜进行抽样,共计购买(抽样数量)2.7kg胡萝卜(包含备样数量:1.32kg),单价4元/kg,共计支付购买价款人民币10.8元。2025年8月29日,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2025-CY-虹-197)显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检验报告于2025年9月8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未对检测报告结果表示异议,并表示不提出复检。上述案涉案45斤胡萝卜,付款45元,采购单价为1元/斤,抽样购买了2.7公斤,售价为4元/公斤,抽样人员支付人民币10.8元。其余胡萝卜一部分当事人员工自己食用,一部分切丝加工作为配菜(即食品原料)使用,故认定涉案胡萝卜货值金额为50.4元,违法所得为5.4元。当事人店内用于制售涉案胡萝卜的工具和设备系店内公用,同时用于店内其菜品的制售,故不予没收。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0.1000万元
1000.00元
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8
2
虹第2120255225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二日本机关在执法检查时,当事人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680号B楼的旅店正在营业中,现场委托上海淼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顾客用具、空气及沐浴用水进行检测。2025年8月20日上海淼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淼润]检字(2025)第8676号检验检测报告显示,枕套2、毛巾1、毛巾2、杯子1、杯子2的细菌总数、0228房间空气的二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规定,但枕套1的细菌总数为950CFU/25cm2,检测结果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规定。2025年8月26日上海淼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淼润]检字(2025)第M19311号检验检测报告显示,0228房间、0229房间、0231房间及0223房间的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检测值均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规定,但0219房间的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检测值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规定。现已查明:你单位未采取相关措施造成顾客用具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关于棉织品细菌总数应小于等于200CFU/25cm2、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不得检出的卫生标准。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1-11
3
虹第2120255225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水质和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虹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1-11
4
沪市监虹处﹝2024﹞092024001185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5月13日在虹口区水电路680号B楼以“熊猫赶海”招牌营业,从事餐饮服务,主要经营宁波海鲜。2024年6月3日和6月15日,我局先后接到举报,反映当事人的熊猫赶海餐厅经营“血蛤”。根据举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熊猫赶海餐厅进行现场检查,并于2024年6月25日查见当事人经营场所海鲜柜台摆放一盘“血蛤”待售,当事人当场对仅有的一盘“血蛤”进行了销毁处理。当事人用于收银结账的电脑显示有售出“血蛤(白灼)”记录。自2024年5月13日至6月24日,当事人共销售“血蛤(白灼)”25份,销售金额1407.6元。自2024年6月25日,当事人已主动完成整改,停止经营“血蛤(白灼)”,现场检查和检查用于收银结账的电脑,未查见任何销售“血蛤(白灼)”的情形。2024年7月19日起,当事人的熊猫赶海餐厅因经营困难而停止经营。当事人经营的“血蛤(白灼)”,其中使用的原料血蛤购自宁波鄞州明楼王明彩淡水产店,制作过程为:用水浸泡,洗净,顾客点餐后,餐厅工作人员用开水将血蛤烫一下(不到1分钟),然后端上桌供顾客食用。如果顾客需要,会提供一点料汁。当事人的熊猫赶海餐厅营业期间,销售“血蛤(白灼)”金额1407.6元,故货值金额1407.6元,违法所得为1407.6元。血蛤又名血蚶、泥蚶,根据沪府规〔2023〕1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为预防疾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现就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通告如下:一、实施内容:……(二)禁止生产经营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的规定,当事人经营的“血蛤(白灼)”中使用的原料“血蛤”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0.140760万元,罚款1.000000万元
10000.00元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0
5
(沪虹)应急罚﹝2023﹞执法7号
该公司在广告安装作业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签订期间开展作业,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处罚人民币20000
20000.00元
上海市虹口区应急管理局
2023-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