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梅发根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2690867524R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晋城片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25
(2022)云0111民初233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
丁**,云南三好经贸有限公司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
2020-06-16
(2020)云0302民初33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
曲靖越钢再创实业有限公司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3
2019-09-16
(2019)云0111民初453号
保险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4
2019-07-01
(2019)云0111民初453号
保险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5
2019-03-06
保险纠纷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31
(2025)云0111民初116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
昆明凯安捷商贸有限公司;邵建波
裁判文书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7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
昆明凯安捷商贸有限公司;邵建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10
2016-09-06
(2016)云0328民初11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与沾益县祥发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912.52元
民事案件
2
2020-03-30
2019-07-11
(2019)云0321执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马龙县湘龙钢铁冶炼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1-02
2019-09-24
(2019)云0111民初45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与云南产联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20
2019-12-18
(2019)云01民终9607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云南产联商贸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0-03
2019-09-20
(2019)云0328执恢65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沾益县祥发工贸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5-16
2018-06-01
(2018)云0321民初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与马龙县湘龙钢铁冶炼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5993.70元
民事案件
7
2019-04-26
2019-04-16
(2019)云01民辖终275号
社会保险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社会保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3-04
2016-12-13
(2016)云03民终17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沾益县祥发工贸有限公司、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24435.00元
民事案件
9
2018-11-20
2018-06-01
(2018)云0321民初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与马龙县湘龙钢铁冶炼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195993.70元
民事案件
10
2018-10-16
2018-07-13
(2018)云0328执1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曲靖市沾益区祥发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晋处罚〔2026〕23号
2026年3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对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开展核查,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网址:www.ynccgd.com)制作发布一篇公司简介,载有:“云南工祥橡胶管带有限公司是在1986年成立的……本公司是以生产‘白云·春城’牌系列输送带、胶管为主导产品的专业公司……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是省质检所‘定点检验单位’,因产品质量稳定、信誉好,连续多年被省、市工商管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信息。
经查,2021年始,当事人在其官网上制作发布载有“连续多年被省、市工商管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公司简介,当事人未被省、市工商管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系虚假宣传,截至2026年3月25日本局查获时,该网页总浏览量1422次。同日,当事人已积极整改,删除虚假宣传内容。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事项;
2.举报单:证明案件来源;
3.询问笔录、公司简介虚假宣传内容截图、网站概况截图:证明当事人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虚假宣传内容的事实;
4.整改图片:证明当事人的整改情况。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