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汇裕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301MA4E61491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随县长岗镇翠苑小区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随县市监处罚〔2026〕55号
经查实,上述电暖宝产品的结构为“电极直接加热”,根据《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2.33项规定“在正常使用中易触及的或可能成为易触及的导电性液体,不应与带点部件直接接触。电极不应用于加热液体”,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三类“淘汰类”第二部分“落后产品”第十三项“其他”第3点“国家法律法规明令淘汰,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方面强制性标准,不符合国际环境公约等要求的落后产品”的规定,该电暖宝产品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现查明,上述电暖宝产品中5个兆鹤牌电暖宝是当事人2025年10月26日从位于随州市舜井大道中天公司的随州市曾都区勇涛电器商行(营业执照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勇涛电器商行(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1303MA4EW8WK00,经营者:何勇,经营场所:随州市舜井大道中天公司)处购进,能提供该电暖宝的销售单,进货价8.5元/个,销售价12元/个;其他电暖宝都是当事人从随州鹿鹤市场和白沙洲市场上的商户处购进的,因为进货量少未开具相关购货票据,由于时间比较长,这些电暖宝的进货价格记不清了,3个天鑫牌光面电暖宝标价14元/个,2个天鑫牌绒面电暖宝标价18元/个,1个上海智秦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暖宝标价18元/个,当事人未健全这些电暖宝的进销货记录制度。据当事人口述,截至案发该电暖宝产品并未售出,没有违法所得,货值金额共计15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被本局扣押的结构为“电极直接加热”的电暖宝共计11个;
2、罚款156元。
156.00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