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青州亘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永德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781MA94B3CU7Q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黄楼街道董家村村北300米路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州市监处罚〔2026〕86号
当事人与举报人签订了《土地买卖合同协议》,举报人将全部购地款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没有将土地过户至举报人名下,双方存在债务纠纷。当事人2025年9月18完成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时提交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中显示“本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与事实不符,属于虚假材料。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我局建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青州辉宏标准件有限公司2025年9月18日的注销登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5年12月22日向当事人下达了《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青行审企撤字【2025】007号),决定撤销该单位2025年9月18日的注销登记。经过查询,目前当事人企业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经撤销了当事人2025年9月18日的注销登记。
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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