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汪清金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建军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2424MA157U484A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汪清县新天府购物广场一楼西侧起2号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汪市监处罚〔2026〕13号
汪清金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后,2019年度至2024年度连续6年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未向我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7月6日因“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被省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吉林省鸿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2023、2024年度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未向我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改正违法行为,2026年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在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2026年1月22日,拨打当事人登记的预留电话无法联系,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6年1月22日、2月9日向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邮寄信函,两次信函均被退回。同时,2026年1月26日经税务机关查询,吉林省鸿易贸易有限公司未办理税务登记,汪清金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被列为非正常注销状态。
汪清金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连续2年或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2-24
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
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8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8-12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0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