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刘老倌子早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381MA7ALL2111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冷水江市荷叶路大建安居小区一栋06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冷市监处字【2023】84号
当事人于2023年4月在冷水江市荷叶路大建安居小区一栋6号租赁一门面从事小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经营面积25平米。
2022年12月,当事人经营者从冷水江市恒升大厦旁的一家商店以22元/瓶的价格购进“海天老抽王”一瓶(净含量:1.9L)用于其家庭自用,2023年4月其餐饮店开业后,放置于店内用于调制面点馅料时使用。2023年5月3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操作间的地面上摆放有标称为“产品名称:老抽王(酿造酱油),净含量:1.9L,生产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11105”超过保质期已开封使用的海天老抽王1瓶(净含量:1.9L,约余0.1L)。当事人陈述,上述食品原料是用来制作面点馅料的时候使用的,到达保质期后,当事人未进行清理,没有查验上述食品原料的生产日期,仍置于操作间与其他食品原料放在一起以备使用。因当事人未能提供食品原料使用登记记录,过期的食品原料主要用来调制面点馅料使用,无法单独计算销售金额,本案的涉案货值金额以现场查获的上述过期的食品原料进价计算,即涉案货值金额为22元。
1.没收当事人超过保质期的“海天老抽王”一瓶(已开封且剩余0.1L);
2.对当事人处以罚款7000元,上缴国库。
7000.00元
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