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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裕英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蒲玉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3MAAL0E3G2B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人民南路华晟商贸1栋1单元1层11-12-13-14-1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市监处罚[2025]33号
现查明,当事人购进“红贵纺”独立弯形吸管10袋,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保质期为2年,规格为50支/袋,购进价5元/袋,在修文县龙场街道人民南路华晟商贸1栋1单元1层11-12-13-14-15号销售,销售价5.9元/袋,已销售8袋,其中超过保质期后销售1袋,获利0.9元,剩余2袋,货值金额17.7元。 当事人购进标注商品条码为6930683800199的“园沁吉”丝袜和商品条码为6943024700249的商品条码的“神祝”柔爽清洁巾,在修文县龙场街道人民南路华晟商贸1栋1单元1层11-12-13-14-15号销售。其中:“园沁吉”丝袜共购进10包,进货价9元/包,销售价9.9元/包,已销售8包,获利7.2元,剩余2包,货值金额99元;“神祝”柔爽清洁巾共购进10张,进货价4元/张,销售价4.9元,已销售8张,获利7.2元,剩余2张,货值金额49元。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方网站查询上述两条商品条码,查询结果显示“暂无数据”,货值金额共14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失效的独立弯形吸管和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的事实; 证据二:询问笔录1份,证明证明当事人销售失效的独立弯形吸管和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的事实; 证据三: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官网截图证据提取单1份,证明商品条码“6930683800199”、“6943024700249”未经核准注册的事实; 证据四、2024年9月27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证明其证明其销售失效的“红贵纺”独立弯形吸管的品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等情况; 证据五: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六、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个人身份; 证据七、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委托权限; 证据八、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个人身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由当事人的委托人签字确认。
罚款0.0017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7.7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2
修市监处罚[2024]292号
经查明,2024年6月19日,当事人从贵州兴隆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辣椒(大青椒)15kg,购进价4元/kg,在修文县龙场街道人民南路华晟商贸1栋1单元1层11-12-13-14-15号进行销售,销售价7.96/kg,截至6月23日全部销售,获利59.4元,货值金额119.4元。该批辣椒(大青椒)经贵州绿通检测有限公司抽检,检验结论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C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报告的编号为:LT2024CJ0111。 同时,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规定完整保存相关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凭证。 证据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1份,证明依法抽样、封样的情况抽样的基本信息; 证据二、贵州绿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辣椒(大青椒)的检验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事实; 证据三、2024年7月10日,对当事人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辣椒(大青椒)的现场事实; 证据四、2024年8月22日,对当事人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辣椒(大青椒)被监督抽检的进货数量、销售价、销售量、库存剩余、货值金额、获利等事实; 证据五、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辣椒(大青椒)的进货数量、销售价、销售量、库存剩余、货值金额、获利等事实; 证据六、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其主体资格; 证据七、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个人身份。 证据八、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委托权限; 证据九、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复印件1份,证明其个人身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由当事人的委托人签字确认。 2024年9月19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修市监罚告〔2024〕292号),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警告#罚款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7
3
修市监处罚[2023]245号
2023年5月12日,当事人从开阳富好佳富硒食品厂购进麻辣土豆丝50袋,购进价2.5元/袋,在龙场街道人民南路华晟商贸1栋1单元1层11-12-13-14-15号销售,销售价为3.5元/袋,全部售出,获利50元,货值金额175元。该批麻辣土豆丝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结论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Q/FHJ 0001S-2020《油炸马铃薯片(丝)》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食安2023-08-2033。
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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