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特兰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星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3MA37MNP94J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翠苑路源溜小区61栋102店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04
(2022)粤0111民初916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
山东特兰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红市监处罚〔2026〕36号
当事人成立后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已涉嫌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一条“当事人没有减轻、从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一般行政处罚。”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一般处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2-0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12-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