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柯林速筑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柏舜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5MA37YG0H7Y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县城厚发工业园区横五路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09
(2025)赣1021民初331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南城县人民法院
2
2025-12-10
(2025)赣1025民初2693号
劳动争议
乐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市监处罚﹝2026﹞35号
2025年11月3日,办案机构收到市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移送通知单(抚市监质监〔2025〕46号)、检验报告(编号:20253961),反映江西柯林速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钢梁(规格型号:H600×200×14×20mm/Q390B,生产日期/批号:2025.08/LH-24-011-04-FB-04),该样品经检验检测,所检项目中焊缝尺寸(焊缝余高)不符合GB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依据《2025年江西省钢结构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判定为不合格。 2025年11月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53961),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钢梁情况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 2025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委托人罗福金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钢梁情况。当事人生产的钢结构产品焊缝尺寸(焊缝余高)检验项目规定技术要求为0∽3.0㎜,检验结果为-1.7、-1.6、-2.2,单项评价不合格。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与深圳金鑫绿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峰华苑项目钢结构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编号:LJ-24-011-04-FB-04),生产该批钢结构产品。当事人承揽合同中规定包工包料,加工钢结构6.16吨,加工费1751.5元/吨,加工成本价是1551.5元/吨.该批次不合格钢结构产品销售6.16吨,涉案货值10789.24元,违法所得1232元.当事人对销售不合格钢梁的数量、价格、加工成本及事实予以承认。
处货值一点六倍罚款17262.784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232元;罚没款合计18494.784元。
17262.78元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