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浙江金晓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屠晓丽注册资本:5177.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MA2AQXGY1X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成街道旭阳路56-6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27
(2024)浙0324民初233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卢**
陈**,浙江金晓建设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2
2024-02-19
(2024)浙0324民初233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卢**
浙江金晓建设有限公司,陈**
永嘉县人民法院
3
2023-10-12
(2023)浙0324民初61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嘉县大若岩镇阿闯电器店
陈**,浙江金晓建设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4
2023-04-19
(2023)浙0324民初2636号
劳务合同纠纷
邵**
浙江金晓建设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5
2022-04-06
(2022)浙0324民初204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温州市雅润活动板房有限公司
浙江观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金晓建设有限公司,陈**
永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4
2023-04-19
(2023)浙0324民初2636号
劳务合同纠纷
邵**、浙江金晓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住建罚决字﹝2025﹞第000012号
当事人浙江金晓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浙江省乐清市幸福西路温州市京伟置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电子元器件生产线拆扩建项目实施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1-08
2
乐人社监罚字罚决字〔2025〕第000052号
当事人存在用人单位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和劳动者出勤记录的违法行为。通过对项目六项制度的检查以及被委托人金辉、劳资员滕喜红的调查询问均能证实。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07
3
乐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224号
现已查明,2025年8月13日当事人委托司机刘赛,让其于2025年8月14日上午07时00分到石帆街道绅坊村乐清东站站前路(乐清市东站路灯维修工程)对人行道进行挖掘作业。(该项目未经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刘赛于2025年8月14日上午7时00分开始在现场进行挖掘作业,2025年8月14日上午09时25分被执法人员抓获。经查:现场挖掘道路的长度为80米,并且当事人未取得主管部门的道路挖掘许可以及未能向我局提供主管部门的备案资料。
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8000.00元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