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百康堂医药有限公司黄香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00MA49F5MU3W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孝感市环川路以南规划纵1号路以东碧桂园城市之光18幢1层1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孝感市监处罚〔2025〕18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27日向患者蒋某林销售批号为20240515的“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数量:4盒,该批次药品是店员的家人用不上,扔了也可惜,就带到店内销售,共计4盒,以每盒40元价格销售,销售金额:160元,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经营行为已属从不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处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属于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所得16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主观过错以及公平公正要求等方面,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0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合计5160元。
5000.00元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