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旭日广告工作室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钮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781MAC6BUUC5G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西关街道福馨园C区3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介市监处罚〔2024〕13号
当事人未公布广告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且在未建立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台账,未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未核对广告内容的情况下于2023年04月22日为介休绵山医院微信公众号设计、制作并发布了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含有“涉及诊疗方法、疾病名称”内容的医疗广告,收取广告制作费用500元。当事人曾于2023年12月4日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号:介市监处罚【2023】82)。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合并处罚如下:1.没收广告费用500元,2.罚款4万元,罚没款合计40500元,上缴国库
40000.00元
介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2
介市监处罚〔2024〕6号
当事人未公布广告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且在未建立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台账,未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未核对广告内容的情况下于2023年04月22日为介休绵山医院微信公众号设计、制作并发布了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含有“涉及诊疗方法、疾病名称”内容的医疗广告,收取广告制作费用500元。当事人曾于2023年12月4日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号:介市监处罚【2023】82)。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合并处罚如下:1.没收广告费用500元,2.罚款4万元,罚没款合计40500元,上缴国库。
40000.00元
介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