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屋帝电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澍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47577504443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111、113号404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7
(2024)粤0104民初6321号
合同纠纷
谯**
广州屋帝电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越市监处罚﹝2024﹞376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11日至29日期间,当事人维护保养的电梯维护保养自检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记录维护保养人员与实际不符,存在未按照法律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维护保养电梯的费用为477元,即当事人违法所得为477元。
当事人:广州屋帝电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111、113号404房经营范围:建筑安装业法定代表人:陈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构成未按照法律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及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属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穗市监规字〔2023〕1号)等减免清单中列明的可免处罚、减免责的情形。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本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所列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进行处罚。当事人于2024年3月11日至29日期间,未按照法律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及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从轻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77元;2.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477元。
10000.00元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