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贵香食品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侯满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00MA9LR6A427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与新十一路交叉口东北角教苑小区2号楼3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信市监处罚〔2025〕56号
河南贵香食品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涉嫌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货时未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当事人供餐使用的料酒产品外包装标签上有两个生产日期2023/07/01(刻印)、2025/04/02(黑色喷墨),2023/07/01(刻印)为真实生产日期,该产品在现场检查时已经超过保质期,同时该标签上“执行标准”非料酒执行标准,为虚假信息;当事人供餐使用的料酒、绝味红烧、白醋、陈醋四种产品系同一食品小作坊生产,四种产品外包装标签均显示有“生产许可证:豫食作坊(临)登字(杜)[2018]第(0013)号”上述登记证号非《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号,该标注信息为虚假信息。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货值金额共计298.75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给予警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50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50000元)。
50000.00元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