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金玉花综合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玉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631MA6YLD3674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石堡镇城西社区中心西街渭清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告﹝2024﹞17号
当事人于2024年8月11日从宜川县大海粮油副食经销部购进:净含量400g/袋,生产厂家是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的“康圣晶”牌加碘精致食用盐。当时购进了3包,每包50袋装,购进价格是28元/包,其中2包自己喂羊用了。该食用盐的销售价格是每袋1元。销售了23袋,截止我执法人员检查时还剩27袋。案件调查中当事人能提供该批食盐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宝塔区李家洼北郊市场刘二调料商行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延安市宝塔区盐业公司关于城北盐品销售点的函。当事人未能提供出购进该食盐供货商的“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当事人将亲戚过年走亲访友带来的“金藤红葡萄酒”黑标2014因家人不喝的原因将该红酒置于货架以60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我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酒瓶身正面没有中文标签,正面标签标识面积有平方厘米仅印有TALLODORADO等外文字母,背面粘贴有标签标识面积仅为平方厘米的中文标签标注:原产国西班牙、保质期20年、灌装日期2015年2月12日、净含量750ml,生产商诺雷哈斯酒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莲道南街6号院1号楼6层603室。
1、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信息。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法人基本信息。3、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经营情况。4、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经营情况。5、进货票据和供货商的经营资质的复印件,证明当事人购进货物的情况6、“金藤红葡萄酒”黑标2014照片、证明该酒标识情况。7、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回证复印件、证明对当事人的责改要求。
1090.00元
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1
2
黄龙县局市监处罚〔2024〕017号
当事人于2024年8月11日从宜川县大海粮油副食经销部购进:净含量400g/袋,生产厂家是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的“康圣晶”牌加碘精致食用盐。当时购进了3包,每包50袋装,购进价格是28元/包,其中2包自己喂羊用了。该食用盐的销售价格是每袋1元。销售了23袋,截止我执法人员检查时还剩27袋。案件调查中当事人能提供该批食盐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宝塔区李家洼北郊市场刘二调料商行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延安市宝塔区盐业公司关于城北盐品销售点的函。当事人未能提供出购进该食盐供货商的“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当事人将亲戚过年走亲访友带来的“金藤红葡萄酒”黑标2014因家人不喝的原因将该红酒置于货架以60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我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酒瓶身正面没有中文标签,正面标签标识面积有77平方厘米仅印有TALLODORADO等外文字母,背面粘贴有标签标识面积仅为31.5平方厘米的中文标签标注:原产国西班牙、保质期20年、灌装日期2015年2月12日、净含量750ml,生产商诺雷哈斯酒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莲道南街6号院1号楼6层603室。
1、给予警告,2、没收当事人违法购进剩余的食盐27袋, 3、分别做出罚款90元和1000元人民币。合计罚款1090元。
1090.00元
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0
3
黄市监处罚﹝2024﹞第6号
黄龙县金玉花综合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罚款1000元人民币。
1000.00元
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9
4
黄龙县局市监处罚〔2024〕6号
黄龙县金玉花综合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罚款1000元人民币。
1000.00元
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