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小青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314727333L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太阳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5
(2025)赣09民终2418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王*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11-04
(2025)赣09民终241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张**
邹**,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11-03
(2025)赣0983民初75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韦**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5-05-27
(2025)赣0983民初264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赵**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5-05-15
(2025)赣0983民初332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王*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5-04-24
(2025)赣0983民初1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张**,邹**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5-04-08
(2025)赣0983民初264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赵**
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5-03-06
(2025)赣0983民初158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黄**
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5-02-18
(2025)赣0983民初1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张**,邹**
高安市人民法院
10
2025-01-15
(2024)赣0983民初71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韦**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24
(2025)赣0983民初75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韦**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09-16
(2025)赣0983民初75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韦**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06-30
(2025)赣0983民初264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赵**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5-05-29
(2025)赣0983民初1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邹**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5-04-09
(2025)赣0983民初264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赵**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5-03-07
(2025)赣0983民初1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张红贵;邹小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4-11-28
(2024)赣0983民初71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韦**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4-11-28
(2024)赣0983民初508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韦**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4-09-18
(2024)赣0983民初5088号
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韦能现;韦奇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10
2024-05-20
(2024)赣0983民初227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
邹**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31
2020-12-07
(2020)赣0602民初32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占**等与吴**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8992.7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5﹞4026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15日10时38分,瑞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4078K+300M检查时发现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林文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16800.00元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