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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方俊涵注册资本:7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726384939J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牡丹小区36幢903-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9
(2025)浙0206民初14533号
健康权纠纷
吴**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王**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
2023-10-30
(2023)浙0206民初507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范**,范**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3
2023-08-04
(2023)浙0206民初3133号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仲**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4
2023-08-03
(2023)浙0206民初3133号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仲**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5
2022-06-22
(2022)浙02民终257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干**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5-11
(2022)浙0206民初128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赵**,吴**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7
2022-04-26
(2022)浙0206民初127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干**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8
2021-02-01
(2020)浙0206民初76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周**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9
2021-01-12
(2020)浙0206民初76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周**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12
2022-05-06
(2022)浙0206民初127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71.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11
2021-10-08
(2021)浙0206民初654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胡**等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1-08
2021-02-01
(2020)浙0206民初76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令
5415.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9-15
2021-09-14
(2021)浙0206民初628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2-20
2021-02-01
(2020)浙0206民初76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15.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1-02
2020-10-28
(2020)浙0206民初64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新优体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太平洋土地建设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0-22
2020-10-16
(2020)浙0206民初586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太平洋土地建设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9-28
2020-09-23
(2020)浙0206民初575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太平洋土地建设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9-02
2020-08-27
(2020)浙0206民初495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7-28
2020-07-23
(2020)浙0206民初408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波市北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仑市监处罚﹝2025﹞255号
主要违法事实:现查明,当事人主要从事提供物业服务的经营活动,负责提供转供电服务。经查明,当事人自行区分2幢商住楼的电费收费标准:单身公寓住户收费0.6元/度;经商的用户收费0.85元/度。又查明,当事人是民用电及工商业用电共同缴费,无法区分具体明细。截至被本局查获,2023年度向国网电力公司缴费平均电价0.6311元/度;2024年向国网电力公司缴费平均电价0.5989元/度;2025年1-2月向国网电力公司缴费平均电价0.5721元/度。在向国网电力公司缴费平均电价上浮10%的基础上,当事人2023年超额收取电费129014.58元,2024年超额收取电费206659.89元;2025年1-2月超额收取电费30895.86元;共计超额收取电费366570.33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如下处理:1. 警告;2. 没收未退款项11448.48元;3. 罚款13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如下处理:1. 警告;2. 没收未退款项11448.48元;3. 罚款130000元。
1300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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