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泉泵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建武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751154780J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东瓯工业区(温州市君悦科技有限公司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5
(2023)浙0324民初4273号
合同纠纷
浙江双泉泵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宇臣机电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2
2023-09-08
(2023)浙0324民初4273号
合同纠纷
浙江双泉泵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宇臣机电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3
2023-08-31
(2023)浙0324民初4273号
合同纠纷
浙江双泉泵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宇臣机电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4
2023-08-29
(2023)浙0324民初4273号
合同纠纷
浙江双泉泵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宇臣机电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5
2023-07-25
(2023)浙0324民初4273号
合同纠纷
浙江双泉泵业有限公司
绍兴市宇臣机电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8
2023-11-21
(2023)浙0324民初4273号
合同纠纷
浙江双泉泵业有限公司、绍兴市宇臣机电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4388.5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4-30
2021-04-14
(2021)浙0324民初2395号
租赁合同纠纷
远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双泉泵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4﹞6号
主要违法事实:上述被抽检的离心泵(离心泵)是当事人于2023年8月生产的,规格型号为“ISG50-125”,放置在该公司成品仓库准备销售。检验结果报告中:检验项目1规定点效率:技术要求标准值(%):≥41.3容差值(%):-2.06,检验结果:1号样机37.09,2号样机39.74,结果判定:1号样机不合格,2号样机合格;检验项目2“规定点流量与扬程”:技术要求中规定扬程点流量(m³/h):12.5,检验结果:1号样机0,2号样机0;技术要求中规定流量点扬程(m):20,检验结果:1号样机16.60,2号样机17.40;技术要求中曲线应与容差十字线相交或相切,流量容差值:±1.00m³/h,扬程容差值:±1.00m,检验结果:1号样机不符合,2号样机不符合。结果判定:1号样机不合格,2号样机不合格。检验结论:依据《浙江省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规定点效率、规定点流量与扬程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经查明:当事人共生产上述型号为:“ISG50-125”的离心泵(离心泵)共4台,销售价为每台550元,共计货值2200元。除被抽样的2台(无偿提供)外,剩余2台(备样产品)已被我局扣押,没有销售。<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产品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不合格离心泵4台。二、罚款人民币:3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00.00元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