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忆三毛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恒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4E1DAK5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山川台正街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3〕322号
当事人是位于阳新县兴国镇山川台正街1号的经营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8月3日,一消费者到当事人门店吃饭,饮用雪花扎啤过程中,发现杯里面有一只苍蝇。因为工作人员没有清洗扎啤杯,将扎啤倒入扎啤杯中,工作人员没有检查,直接送给消费者。因消费者未买单,当事人未取得违法所得。2023年8月15日,我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门店有10个工作人员,健康证已过期;门口装有门帘和风幕机,操作间配了3个灭蝇灯,其中一个灭蝇灯已损坏,现场有苍蝇5只;垃圾桶没有加盖;天花板起皮掉渣,墙皮空鼓破碎;调料贮存处杂乱发霉,没有标明日期。我局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办理健康证,改善卫生,按规定贮存食品,散装食品贮存处贴标签,增配灭蝇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