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航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永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F2E711P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社区居乐路2号2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交罚决第﹝2025﹞ZD05730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十时二十五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古奎、朱红辉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口岸天泽花园路段对粤S28G1M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车上乘坐1名乘客,乘客通过环球集团的工作人员联系乘坐该车从福田口岸到东莞谢岗,环球集团与江西科耀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两个公司是一个老板,其个人不需要支付车费,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司机马继承称本次运载车上1名乘客从福田口岸到东莞谢岗是他老板何永华安排的,其是深圳市鸿航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员工,他不收取乘客车费。5月21日12时20分,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鸿航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被授权人进行调查询问,其称深圳市鸿航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江西科耀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汽车承包合同,合同双方约定由深圳市鸿航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每月14500元向江西科耀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粤S28G1M车辆承包服务,该费用中已包含委派司机费用,目前尚未收取相关费用。经核验,粤S28G1M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相关营运证,司机马继承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深圳市鸿航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本案中,深圳市鸿航鑫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使用粤S28G1M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不具有减轻处罚情形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的行为。
处1万元罚款
1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