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爱乐家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丽芳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22MA8QT4FP48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沿河西路与龙城路交口西北角翡翠庄园13幢2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6〕158号
经查明,当事人前期营业执照名称为肥东县乐乐家食品店,2025年5月14日,取得肥东县乐乐家食品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编号为:YB13401222300693,2025年12月25日,当事人授权代账公司变更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2026年1月29日由个体工商户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变更为合肥爱乐家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2026年2月11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在肥东县撮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完成变更,编号为:YB13401222300693。当事人在小红书平台开设有网店,网店名称为“胡图图爱食养和健身的店”,主要从事预包装类食品的销售。涉案产品系当事人2025年8月11日上架销售的生产批次为2025-08-06的“鲜蒸混合(板栗红薯)”,“鲜蒸混合(板栗红薯)”是“鲜蒸混合”系列中的一种口味,“鲜蒸混合”一袋有21包,内含7种口味,其中板栗红薯有3包。产品营养成分表中板栗红薯标注内容为“能量每100g含355千焦(kJ),NRV%为4%;蛋白质每100g含1.8克(g),NRV%为4%;脂肪每100g含0.5克(g),NRV%为1%;碳水化合物每100g含18克(g),NRV%为6%;钠每100g含21毫克(mg),NRV%为1%”。根据《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通则》(GB28050-2011)附录A中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和计算方法,涉案产品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NRV%实际应为3%,涉案产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通则》(GB28050-2011)的要求。2026年1月28日本局收到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回复函中认定一是河南谷力佳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8月19日出具的情况说明属实,二是2026年1月3日出具的情况说明不属实,三是鲜蒸混合产品的包装不是河南谷力佳食品有限公司制作的,因此该产品包装上的信息是否错误与河南谷力佳食品有限公司无关。河南谷力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许立业陈述2025年8月19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是河南谷力佳食品有限公司内勤在未见到销售标签的情况下,为快速解决投诉自行出具的;2026年1月3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是其本人出具的;后期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南谷力佳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屈亮进行询问,屈亮在不了解销售端情况下回答出现了偏差。综合以上询问笔录与证据材料,本局认定涉案产品的生产厂家是河南谷力佳食品有限公司。2026年2月9日、2月12日、3月2日、3月30日,本局对当事人实际经营者李莉莉进行了四次询问调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张丽芳对李莉莉出具的全部材料予以认可。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当事人在小红书平台开设的“胡图图爱食养和健身的店”销售“鲜蒸混合(板栗红薯)”产品64袋(内含21小袋,每包23.8克,其中板栗红薯味3袋),产品销售单价35.8元/袋。经当事人核算,“鲜蒸混合(板栗红薯)”产品成本价28元/袋(内含21小袋,其中板栗红薯味3袋),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291.2元,违法所得共计499.2元。当事人索取了供货商河南谷力佳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当事人履行了
1;罚款伍仟元; 2;没收肆佰玖拾玖元两角。
5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