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驿居虹桥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巧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56607469675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沪青平公路3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长)应急罚〔2025〕执法1号
2025年1月2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上海驿居虹桥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发现该公司从事高压电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吴正年、马剑波、张金牛、季卫新、姜金奎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5-02-21
2
长第2120248508号
本机关于2024年7月17日对位于沪青平公路38号上海驿居虹桥酒店有限公司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该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在正常供水中。现场查见该单位位于沪青平公路38号屋顶的两个水箱均加盖未加锁,查见位于地下一层的蓄水池加盖未加锁,溢水管未加网罩。经调查,当事人为上述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当事人未落实上述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调查确认,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8-01
3
普2404080051号
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程家桥街道办事处
2024-04-07
4
长第2120232143号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
500.00元
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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