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俊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00770494721H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彝海街道办事处东升路阳光花园C2栋二楼C2-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处罚﹝2024﹞12号
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使用登记证编号为容1LE0008的压力容器于2013年6月3日办理使用登记,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5月,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于2024年6月17日对该设备进行检验,并出具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编号20240041),6月25日楚雄市市场监管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楚市市监特令[2024]苍岭第01号),2024年7月5日,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与山东鲁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签订检验合同,7月19日山东鲁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压力容器进行检验,期间设备处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继续使用状态。7月26日山东鲁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结论为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