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3791653381F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99号建科大厦19层0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0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
2025-12-05
(2025)沪0110民初24179号
修理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上海金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3
2025-06-18
(2025)陕0113民初16768号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汉中万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汉中百悦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4
2024-12-27
(2024)陕0302民初862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宝鸡高新君悦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5
2024-10-25
(2024)粤01民终21490号
陕西耀泽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8-02
(2022)粤0103民初7611号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盈裕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7
2024-07-30
(2022)粤0103民初23685号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南地产安康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8
2024-07-30
(2022)粤0103民初23686号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南地产安康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9
2024-07-30
(2022)粤0103民初23689号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南地产安康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10
2024-07-30
(2022)粤0103民初23688号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南地产安康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2
(2025)陕 0113 民初27419号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西天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
2025-10-23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西天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3
2024-09-30
(2024)陕0111民6704号
承揽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西宏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4
2017-01-10
(2016)陕0113民初72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西润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5
2016-08-09
(2016)陕0113民初72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陕西润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2-26
2026-02-25
(2026)陕0191民初582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西安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10-28
2025-08-25
(2025)陕0902民初5241号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陕南地产安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5-07-28
2025-07-02
(2025)陕0103执367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成都合远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合能万利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5-07-12
2025-05-28
(2025)陕0116民初995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西安统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希尔顿逸林酒店分公司、西安统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5-06-16
2024-08-12
(2024)陕0404民初2137号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西安天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7769.40元
民事案件
6
2025-05-29
2025-04-29
(2025)陕0502民初3668号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渭南宏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宏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4-12-31
2022-09-26
(2022)陕0902民初358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陕南地产安康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12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4-12-25
2024-12-10
(2024)陕0702执3849号
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汉中鸿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3-07-26
2023-05-25
(2023)陕0303民初276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10-28
2022-08-29
(2022)陕0117民初3270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西安君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碑市监处罚﹝2025﹞7号
当事人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50元; 2.罚款人民币4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40550元。
40000.00元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5
2
西市监处罚﹝2024﹞1047号
2024年8月14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委托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在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对陕西汉华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的华著中城项目的电梯进行了维保,其中注册代码为31106101132015110120的电梯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机房照明失效、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小于7mm、轿厢缓冲器完全无油、无法提供落实国市监特设发〔2023〕94号文件增加维保项目的见证材料、对重护网部分缺损,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向当事人出具的《监督抽查不符合项目通知书(1)》,当事人对监督抽查的结论无异议。经查,当事人持有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编号:TS3361263A-2024。发证日期是2021年10月28日,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华著中城项目注册代码为31106101132015110120的电梯使用单位是陕西汉华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与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了《奥的斯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贵宾服务》,维护保养期限为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维保人员为:金嘉乐、倪崇,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监督抽查后,当事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经查,上述电梯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在电梯维护保养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电梯存在问题有:机房照明失效、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小于7mm、轿厢缓冲器完全无油、无法提供落实国市监特设发〔2023〕94号文件增加维保项目的见证材料、对重护网部分缺损,电梯有严重事故隐患,未能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
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2、罚款12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2400元。
12000.00元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9
3
西长市监罚字﹝2024﹞558号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
1.罚款人民币贰万(2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壹仟零贰拾伍(11025)元。罚没合计人民币叁万壹仟零贰拾伍(31025)元。
20000.00元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8
4
雁市监处罚﹝2024﹞267号
现场维护保养时持证人员少于二人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罚款6900元
69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9
5
西高市监综处﹝2024﹞1号
当事人于2023年5月10日与金碧物业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合同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共17个月零2天。2023年9月6日因该部电梯(产品编号R2N91123)底坑进水,在处置地坑积水时,该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在接线时出现失误,导致控制系统限速器开关动作,紧急电动运行失效,电气系统井道照明失效,在处理故障时出现接线错误,轿厢侧缓冲器电气开关失效。2023年9月7日,该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对该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时,未发现该部电梯存在上述问题。2023年9月15日,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维保的该小区16号楼东单元南电梯(产品编号R2N91123)进行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抽查报告(报告编号:委T2023A06901)显示该部电梯1:门显著位置未张贴警示标识2:控制系统限速器开关动作,紧急电动运行失效,不符合紧急电动要求3:电气系统井道照明失效4:安全保护装置:轿厢侧缓冲器电气开关失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单XA03910)。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20000.00元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6
6
西市监处罚﹝2023﹞0718号
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的电梯存在未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的事实。
1.罚款6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81.49元。
60000.00元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