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华航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振奇 | 注册资本:3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MA7G0KU266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西环府路与健康路交汇大唐金街商业楼5号A楼1-6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7
(2025)吉0182民初722号
劳动争议
关**
榆树市华航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榆树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4﹞1303号
榆树市华航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振奇,负责人(店长)刘东阳,该店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西环府路与健康路交汇大唐金街商业楼5号A楼102室,该酒店负责人(店长)刘东阳承认该酒店前台服务员张明悦,未经投诉人同意,使用投诉人的会员卡为前来酒店的顾客办理入住,享受优惠,未经投诉人同意,共计使用投诉人会员卡19次为前来酒店的顾客办理入住,办理入住开出的房间价格有246.00元/间1次、263.00元/间12次、226.00元/间1次、254.00元/间3次、272.00元/间1次、298.00元/间1次,房间价格就是顾客实际支付价格,共计4960.00元,违法所得4960.0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496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960.00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9920.00元。
496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