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汉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2MA6PQW157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39号银顺广场傲城大厦A座2层04号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2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徐**
昆明苑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昆明银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云南汉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1
(2025)云0102民初123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云南仁兴建设有限公司
云南汉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3
2025-03-11
(2025)云0102民初437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昆明银顺房地产有限公司
云南汉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汉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05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徐**
沈**,昆明苑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4﹞第0115号
云南汉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吾YOUNG傲城青春商业中心项目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2024年5月14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执法中,发现云南汉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吾YOUNG傲城青春商业中心项目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鉴于你单位积极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符合从轻处罚情节
对云南汉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吾YOUNG傲城青春商业中心项目一至二层经营区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0元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