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简即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艳芳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UTCR46P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541号之一1栋1606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番市监处罚〔2026〕12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日向正负零(广州)商贸有限公司购进10台炆火电陶炉(规格型号:CKH-J010),进货价240元/台,总计2400元。于2025年11月15日以347.86元售出1台;2025年11月19日以350.20元售出1台、以290.70元售出1台;2025年11月22日以360元/台售出3台、以300元售出1台;2025年11月24日以278元售出1台;2025年11月29日以合计810元售出2台。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非正常工作”项目不符合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和GB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捷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标准,判定为不合格。至查获时止,上述便携式灶头(炆火电陶炉)已全部售出。综上,当事人涉案产品货值共计3456.76元,牟取违法所得1056.76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的便携式灶头(炆火电陶炉),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056.76元; 2.罚款3456.76元。
3456.76元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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