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胜东片区龙威食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伟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121MA789W7D4L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永丰镇永新村六队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县市监处罚〔2023〕25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乌鲁木齐县龙威食品加工厂于2023年9月3日生产水煮五香花生970袋,其中960袋销售给了九鼎批发市场的王贵霞,2023年9月14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当事人2023年9月3日生产的该批次库存水煮五香花生进行了抽样检验,2023年9月28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反映:当事人2023年9月3日生产的该批次水煮五香花生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0月7日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乌县市监检鉴结〔2023〕25号)《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要求。2023年10月7日乌鲁木齐县龙威食品加工厂发布《食品召回公告》,对该批次960袋水煮五香花生向社会面召回,截止2023年10月11日,当事人共召回该批次水煮五香花生942袋,已销售出18袋无法联系到顾客,无法召回,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后,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当事人未接到关于该批次水煮五香花生的相关投诉。2023年10月7日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乌县市监责改〔2023〕25号)《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立即封存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2023年10月11日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下达了(乌县市监强措决〔2023〕25号)《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当事人召回的942袋不合格水煮五香花生实施扣押强制措施。
当事人自称不知道该类产品不允许添加防腐类食品添加剂,因天气炎热,担心该批次水煮五香花生在保质期内变质,在该批次水煮五香花生中添加了山梨酸钾、脱氢乙酸钠、苯甲酸,但当事人未如实记录2023年9月3日的添加剂使用记录。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水煮五香花生成本价3.1元/袋,批发价4.75元/袋,970袋合计案值4607.5元,当事人直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未收取王贵霞货款,未获取违法所得。
本局做出行政处罚如下:
一、没收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水煮五香花生942袋。
二、罚款:70000(柒万元整)。
70000.00元
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