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高村乡北白鑫焱饭荘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聂喜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22MA0JHFBE2D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太原市阳曲县高村乡北白村公路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曲市监处罚〔2025〕225号
2025年12月0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阳曲县高村乡北白鑫焱饭荘检查时发现该店食品操作区的物品摆放杂乱,卫生较差,垃圾桶未加盖。针对该问题我局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阳曲市监责改【2025】高12号),要求该店于2025年12月08日前整改完毕。2025年12月09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该店,发现该店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食品操作区环境卫生不整洁逾期未整改的违法行为。2025年12月09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核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2年11月13日登记注册了营业执照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已取得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自2025年12月01日,当事人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阳曲市监责改【2025】高12号)至2025年12月09日未对食品操作区的物品摆放杂乱,卫生较差,垃圾桶未加盖的行为进行整改。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罚款人民币600元,上缴国库。
600.00元
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1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1-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