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笃民 | 注册资本:339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000761131793X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塔什店镇霞飞路68号1栋1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7
(2025)新2801民初107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程**
伊犁民业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2
2025-02-21
(2024)新2801民初773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
伊**,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泰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王**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3
2020-04-20
(2020)新28民终44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金达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4
2019-09-02
(2019)新28民终1449号
劳动争议
战*
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07-19
(2019)新28民终1197号
劳动争议
战*
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
王义泉;伊永国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30
2021-04-20
(2021)新2801执保585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库尔勒恒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791572.35元
执行案件
2
2021-04-14
2021-03-27
(2021)新2801执保232号
民事案件执行
库尔勒恒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791572.35元
执行案件
3
2020-12-05
2020-10-28
(2020)新民申186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金达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17
2019-05-27
(2018)新2801民初220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金达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21046.36元
民事案件
5
2020-06-15
2020-06-11
(2020)新28民终44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金达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474797.75元
民事案件
6
2019-09-18
2019-09-03
(2019)新28民终1449号
劳动争议
战*与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8-10-31
2018-10-29
(2018)鲁0982民初7813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新泰市富达机电制修厂与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12-28
2017-11-29
(2017)新28民终141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金达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5-12
2016-05-12
(2015)库民初字第4982号
劳动争议
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余**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6525.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5-06-10
2015-06-10
(2015)库民初字第1323号
劳动争议
秦华公司与余**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库)煤监管罚(2025)003号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2025年8月30日、9月30日,矿井回采煤量分别为17.5万吨、12.4万吨,可采期均小于国家规定的最短时间4个月,9月25日,煤矿在其上级公司批复限产(3万吨)措施后,仍正常回采,未执行限产措施,符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三项情形。
责令停产整顿3日,开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教育培训,并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750000.00元
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
2025-12-20
2
库(应急)煤安罚(2025)101002号
1.210-203回风联巷密闭墙部分拆除后形成调节风墙形式通风,未安设调节窗进行风量调节。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2.18-303运输顺槽皮带变坡点未安装跑偏保护。不符合《带式输送机工程技术标准》(GB50431-2020)第9.3.2规定。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8000.00元
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
2025-09-28
3
库自然资罚字(2025)126号
当事人巴州秦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库尔勒市塔什店镇未经批准擅自勘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第三条的规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未经批准进行勘查工作的,处以人民币6万元的罚款(大写:陆万元整)。
60000.00元
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07-11
4
新(应急)煤安罚(2024)104002号
煤矿对+700m车场配电硐室掘进工作面载体催化原价甲烷传感器使用1%~2%甲烷校准气体调校时,测量值稳定显示时间不足90s。
处罚款人民币(¥12,000.00)壹万贰仟元整
1200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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