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平县丽缘化妆品销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28MAD3PMW62Q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老街社区新光街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永处罚〔2024〕87号
经核实,当事人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6日期间,通过微信进货的方式购进“辉腾黄金玛卡”、“美国A片”、“极品伟哥”等品牌的性保健品,共计:4430元,在其经营的店内进行销售,销售金额2000余元。经鉴定,当事人李英处被公安机关扣押的性保健品中含有西地那非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之规定,具备《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规定
15000.00元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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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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