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夜来香海鲜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1723MA94X3RK09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文亭街道办事处翡翠城1号楼1-122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市监处罚〔2025〕1505号
202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邵帅、孙洪军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依法对位于成武县文亭办事处翡翠城1号楼1-122号商铺的成武县夜来香海鲜烧烤店进行现场亮证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采购食品原料“海天蚝油”,标称:海天蚝油(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净含量:10kg,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 20250418 ,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44060800014的出厂检验合格证证明,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成市监当罚〔2025〕490号)对当事人现场给予了警告处罚,责令该店于2025年8月22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然提供不出“成品大豆油”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1、罚款6000元整,上缴国库。
6000.00元
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