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隆盼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隆定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MA496R500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天门市竟陵西江路姜龙台小区8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93号
经查,2025年10月9日,当事人生产了6600份礼包,该礼包里面共有10个产品,分别为茶香芝麻片(山药味)2个、缘香茶饼(黑芝麻味)3个、茶香酥饼(紫薯味)3个、散装蛋糕1个、散装桃酥1个,其中散装蛋糕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5年10月11日。当事人无偿赞助2025湖北天门马拉松活动6100份礼包,用于马拉松组委会发放,剩余500份礼包当事人的生产车间库存160份,其余的340份放在当事人的直营店内销售。案发后,当事人已将上述6100份礼包全部召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2
天市监处罚〔2024〕40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在拼多多平台开设店铺“隆盼食品官方旗舰店”,销售当事人生产的各种副食,包括“隆盼”京果(净含量:280克),上述“隆盼”京果在网店上标注的价格为每袋8.8元。2024年4月7日,当事人将上述“隆盼”京果的销售价由每袋8.8元上调至9.9元,在其产品链接上予以更改,标注为“9.9”,货款的支付也按上调后的新价格9.9元支付,但是在网店图片上上述“隆盼”京果的销售价没有更改,仍标注为“8.8”。自2024年4月7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当事人在拼多多店铺以每袋价9.9元销售了59单,销售金额584.1元,违法所得64.9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4.9元;2.罚款1000元,两项合计执行1064.9元。
1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