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都市渝串香麻辣烫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鄢开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81MA49YCXQ3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宜都市陆城向家巷陆逊嘉苑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都市监处罚〔2026〕52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开始在宜都市陆城向家巷陆逊嘉苑101号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26年6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其开设的美团网店及线下门店价目表标明在售菜品名称为“牛肉丸”,该菜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食品原料为“惠发?撒尿肉丸”,但该食品标签标识配料中并未标注含牛肉成分。当事人于2026年4月30日开始使用不含牛肉成分的“惠发?撒尿肉丸”冒充“牛肉丸”进行加工、销售,上述食品均从宜都市官容八十八号山杂店购进,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购进1袋、5月8日购进1件、6月4日购进1件,每件4袋,共计购进9袋,购进价150元/件,37.5元/袋,库存4袋。购进后用竹签每3颗肉丸穿一串,放入麻辣烫锅煮熟,通过美团及线下门店堂食进行销售,线上销售单价5.5元/串,线下销售单价4元/串,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美团显示近一个月共销售36单,涉案金额198元。因当事人在其网店只能查询到近一个月的销售情况,且线下门店无销售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在购进涉案食品时,索取了供货方的资质证明及进货凭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处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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