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南洲印云蔬菜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印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921MA4LBN4YXN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浪拔湖镇兴桥村五组(洞庭农博城15栋19-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字〔2024〕168号
已查明,本局于2023年11月14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接收到由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南县南洲镇湖景盛宴餐饮店经营的“小米椒、软皮椒”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分别为№:FJ2307706、№:FJ2307703),报告显示该店经营的2023年10月17日批次“软皮椒”和10月19日批次“小米椒”的检验结论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店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和10月19日从当事人购进上述“软皮椒”1件(规格为10kg/件)和“小米椒”2.5kg。
另查明,2023年10月16日当事人分别从武陵区利杰蔬菜商行和武陵区彭木匠蔬菜经营部购进上述“小米椒”2件(5kg/件)和“软皮椒”3件(10kg/件),小米椒购进价格为60元/件,销售价格为14元/kg,软皮椒购进价格为50元/件,销售价格为60元/件,至本局依法查获时止上述食品已全部对外销售完毕。按照购进数量计算,货值金额合计320元,违法经营额合计320元,故违法所得共计320元。
没收违法所得320元,上缴国库。
0.00元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8
2
南市监处字﹝2023﹞218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减轻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70元,上缴国库;
2、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罚没金额合计2007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益阳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