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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康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22MAD8RDD54L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东湖街道在水一方二楼2-1、2-2楼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运政罚﹝2026﹞0266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29日10时12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甬高速柯桥北互通检查时发现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瑞丰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元整。
5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6
2
粤云交罚﹝2026﹞23034号
2026年4月2日16时14分,贵ET2482客车途经G2518深岑高速公路榃滨省际公安检查站被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检查。驾驶员张恩才向执法人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标志牌(安龙县—惠阳区,黔西南2549653)、包车合同。张恩才自述根据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安排,今天中午从惠州市惠阳区搭载50名乘客执行到贵州安龙县的客运包车运输任务。车上1名乘客从肇庆四会乘坐该车到广西隆林,车费180元,不是本趟包车中的乘客,执法人员对乘客庞某进行询问,庞某与张恩才所述一致。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使用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自2026年1月1日起被立案查处三次以上。当事人使用贵ET2482客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微信聊天照片、包车标志牌、包车合同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1
3
深交罚决第﹝2026﹞ZD02596号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十时四十七分,我单位执法人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兴北路龙田小学路口对贵ET2518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经调查,司机表示该车所有人是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当趟运输属于客运包车,由车属公司安排运输43名乘客从惠州白石去往贵州,车上乘客表示相互之间不认识,也没有参加包车活动,每人需要支付运费300元左右,司机认同乘客的说法。经系统核查,司机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车属公司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该车有道路运输证。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实施了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06
4
粤东交罚﹝2026﹞01534号
2026年02月11日11时2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石排镇康乐路东部快速桥底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该当事人聘请的司机邓易坤驾驶贵ET3123大型普通客车停靠上址上客。经查,该车办有道路运输证、客运包车标志牌,经营范围是省际包车客运等,核定线路是安龙县至惠阳区,主要途径地是深圳市、东莞市等;该趟运输为包车客运,现场能出示包车合同,包车起讫地:安龙县至惠阳区,途径地点:安龙、惠阳,包车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12日;车上载有乘客47人,分别在塘厦镇、石排镇上车,去往贵州省;9人在被检查处上车;乘客李万荣在被检查处上车,去往贵州省,车费280元。当事人使用贵ET3123大型普通客车有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线路牌复印件、乘客支付车费定金截图、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序号68),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第三次以上被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重。《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5
粤佛交罚﹝2026﹞00892号
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2
6
粤东交罚﹝2026﹞01298号
2026年01月20日13时20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常平镇蔚蓝城邦路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贵ET1744大型客车 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为。经查,贵ET1744大型客车使用省际包车牌(兴义-西昌),车上有3名乘客,在惠州上车,目的地是西昌,车费每人200元。乘客古进高陈述,20日中午12点左右在惠州市陈江路边上车,目的地是四川省宁南县,不认识车上其它乘客和司机,2人同行,车费200元。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依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 2021年版)序号:68号,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5
7
粤东交罚﹝2026﹞01261号
2026年2月3日11时4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石排镇康乐路东部快速桥底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当事人聘请的司机彭晃荣驾驶贵ET1656大型普通客车停靠上址上客9人。经查,该车办有道路运输证、客运包车标志牌,核定线路是兴仁市至寮步镇;被查时,车上载有乘客共17人,分别在横沥镇、石排镇上车,去往贵州省,均为包车合同以外乘客;乘客李豪在被检查处上车,去往贵州省兴仁县,车费260元;该趟运输为包车客运,现场能出示包车合同照片,包车起讫地:兴仁市至寮步镇,途径地点:黔西南、贵阳市、百色市、南宁市、梧州市、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包车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月4日。当事人使用贵ET1656大型普通客车有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线路标志牌照片、包车合同照片、乘客支付车费截图、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序号68),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第三次被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重。《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8
粤东交罚﹝2026﹞01213号
2026年01月26日10时45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常平镇甬莞高速东深路入口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贵ET3288大型客车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为。经查,贵ET3288大型客车持有省际包车线路牌(兴义市-惠城区),严尚文是公司员工,其陈述该趟运输在26日早上8点从惠州出发,车上有13名乘客,分别在樟木头、惠阳上车,其中3名在常平镇陈屋贝加油站上车,目的地是兴义,车费260-300元,由乘客自行支付。乘客王金富陈述,在26日早上10点40分在常平镇陈屋贝加油站上车,目的地是云南曲靖市富源县,不认识车上乘客和司机,3人同行,车费260元每人,共780元,已支付车费,没有车票。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件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 2021年版)序号:68号,客运包车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违法行为情节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3
9
金运政罚﹝2026﹞424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13日08时53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接局指挥中心线索发现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备注: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0
10
川630605交罚﹝2025﹞46号
2025年08月27日17时44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G5京昆高速公路雅西段彝海安检站执法检查时发现: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所属驾驶员马海虎一、祁正强驾驶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所属贵ET2480大型普通客车运载55名团体乘客实施从西昌市到张家口市张北县的包车客运,车辆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证号为贵交运管黔西南字5223220044885),载明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旅游)客运、市际包车(旅游)客运,载明座位为55座,驾驶人员持有有效从业资格证。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询问:该车该趟运输持有兴义市到张家口市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编号为黔运包字G126706,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起讫地为兴义市到张家口市,该车该趟运输持有包车合同,该车该趟运输实际的起讫地为西昌市到张家口市张北县。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包车合同复制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制件、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制件、道路运输证复制件、包车客运标志牌复制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制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给予贵州乐享旅途旅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5-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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