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静海区金满隆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宝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3MA072FYU71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四街京福公路9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静唐处罚〔2024〕6号
当事人于2023年8月25日从天津兴隆聚商贸有限公司以9.5元/袋的价格购入10袋“亨氏”小轻纯沙拉酱(生产者:亨氏(青岛)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75克;生产日期:20230527;保质期:9个月),以12元/袋的价格在保质期内销售了7袋,超过保质期销售了1袋。2024年3月28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上述2袋“亨氏”小轻纯沙拉酱已超过食品保质期。
1、没收违法经营的2袋“亨氏”小轻纯沙拉酱(生产者:亨氏(青岛)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175克;生产日期:20230527;保质期:9个月);2、没收违法所得2.5元;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2
2
津市监静唐处罚〔2023〕5号
当事人于2023年2月1日从天津市东丽区硕宇洗涤用品商行购进2份立白洗衣液(3.6kg+2kg超洁薰衣草洗衣液)并标价49元在经营场所进行销售。2023年4月6日消费者拍摄视频时标签标示价格为42元,实际结账价格为49元。自2023年4月3日至4月6日标签标示42元期间,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上述行为满足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行为的构成要件。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