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黄湖镇轩站伟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轩站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10MA2BMXXP5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清惠家园2幢2-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余市监处罚〔2023〕1260号
经查明,2023年4月,当事人以2.5元/袋的进价购入素大刀肉10袋,生产日期:2023年2月10日,保质期:180天,共支付25元货款。当事人将上述食品摆放在货架上进行销售,素大刀肉的销售单价为3元/袋。当事人未记录该批次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另查明,2023年8月27日,当事人销售出1袋素大刀肉,生产日期:2023年2月10日,保质期:180天,销售单价为3元。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于2023年9月1日,被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至查获止,当事人被查明销售的1袋过期食品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为3元,违法所得0.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5元。3.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00.5元,上缴国库。???????????????????????????????
15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