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元烈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300MA533RFUXB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惠州大亚湾澳头康汇花园春琪楼七A号房(仅限办公)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06
(2021)赣0983民初7475号
追偿权纠纷
高安欣锦隆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1-12-06
(2021)赣0983民初7475号
追偿权纠纷
高安欣锦隆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王**,林**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0-09-07
(2020)粤1391民初2598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佛山市高明瑞平物流有限公司
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0-09-07
(2020)粤1391民初2598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佛山市高明瑞平物流有限公司
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法院
5
2020-08-12
(2020)粤1391民初2598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佛山市高明瑞平物流有限公司
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0-08-12
(2020)粤1391民初2598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佛山市高明瑞平物流有限公司
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22
2020-09-18
(2020)粤1391民初2598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佛山市高明瑞平物流有限公司与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16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惠阳交罚﹝2026﹞00141号
2024年12月25日00时28分至2024年12月25日00时42分期间,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驾驶粤L77436、粤L78737重型自卸货车2次行驶至S356线K132+600惠阳淡水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上述车辆均为4轴车,限重31.000吨,2次累计超限13吨,经调查取证,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L77436、粤L78737重型自卸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元
65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03
2
粤惠阳交罚﹝2026﹞00129号
2025年01月01日20时44分至2025年01月11日03时01分期间,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驾驶粤L74776、粤L87428、粤L77436、粤L78737、粤L70168、粤L92693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S356线K132+600惠阳淡水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上述车辆均为4轴车,限重31.000吨,8次累计超限52吨,经调查取证,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L74776、粤L87428、粤L77436、粤L78737、粤L70168、粤L92693重型自卸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260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29
3
惠城马安行执罚字﹝2025﹞18号
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粤L74776于2025年11月15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X205县道稻园桥旁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渣土。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该车装载的土方长5.4米、宽2.0米、高1.6米,体积为17.28立方米;该车辆已安装盖板,但盖板未完全覆盖住土方,不符合密闭运输的相关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辆技术指引》)。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5-12-26
4
粤惠阳交罚﹝2025﹞01652号
2025年07月04日21时36分,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驾驶粤L74776重型自卸货车在S356线K132+600惠阳淡水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被检测,经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现场检测,该车总重43.407吨,轴数是4轴,限重31.000吨,超限12.407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0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26
5
粤惠阳交罚﹝2025﹞01540号
2024年11月28日22时13分至2025年02月21日19时39分期间,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使用车辆使用粤L87428、粤L92693、粤L77436、粤L74776、粤L70168、粤L64236、粤L78737重型自卸货车10次行驶在S356线K132+600惠阳淡水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经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现场检测,系统显示上述车辆轴数为四轴,限重31.000吨,10次行驶累计超限72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惠州市绿能发运输有限公司使用粤L87428、粤L92693、粤L77436、粤L74776、粤L70168、粤L64236、粤L78737重型自卸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300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4-2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澳头市场监督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