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福心食品(福州)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娜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82MADLJ1P21U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仙街村鲤鱼山28号厂房一楼西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长市监鹤处罚〔2025〕23号
经查,2025年7月7日,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乐福心食品(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头(商标:恒兴旺和图形、规格型号:500g/袋、生产日期:2025年5月28日)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5)GHY-D38834),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钾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9月22日,我局收到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的复检报告(报告编号:25A1125018588)报告显示检验结果仍为不合格。乐福心食品(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头(商标:恒兴旺和图形、规格型号:500g/袋、生产日期:2025年5月28日)共计生产53包。该批次海蜇头该公司2025年5月28日留样3包、2025年5月29日销售给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晨凤食杂店50包,当事人通过食品召回程序共召回上述批次海蜇头0包。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海蜇头日常销售价格为12元/包,故上述批次抽检不合格海蜇头的货值金额为12*53=636元,违法所得为12*50=600元。
-
-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5
2
榕长市监鹤处罚〔2025〕13号
经查,2025年3月31日,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乐福心食品(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头(商标:恒兴旺和图形、规格型号:500g 固形物≥50%/袋、生产日期:2024年12月17日)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NO:TW25061900217),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钾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乐福心食品(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蜇头(商标:恒兴旺和图形、规格型号:500g 固形物≥50%/袋、生产日期:2024年12月17日)共计生产100包。该批次海蜇头该公司2024年12月17日留样1包、自检10包,2024年12月20日送给客户试样5包、2024年12月22日客户试样4包,2024年12月30日销售给张家港市新百信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80包,并由张家港市新百信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配送给张家港市生广百信超市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名都百信超市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乐余百信超市有限公司等超市。当事人通过食品召回程序共召回上述批次海蜇头共计39包,均已于2025年5月26日自行销毁,并对张家港市新百信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进行退赔。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海蜇头日常销售价格为15.5元/包,故上述批次抽检不合格海蜇头的货值金额为15.5*100=1550元,违法所得为15.5*80=1240元,退赔消费者15.5*39=604.5元。
同时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抽检不合格批次海蜇头外包装上产品标准号为即食海蜇头:Q/LFXS 0001S-2024,食用方法:将海蜇头用纯净水浸泡五分钟,冲洗沥干置于碟中,按个人口味酌量添加酱料搅拌即食,且执法人员查询企业标准Q/LFXS 0001S-2024其为盐渍海蜇。当事人说明该外包装为旧版包装,现已不再使用,是购买方张家港市新百信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要求使用该包装,该包装仅用于生产销售给张家港市新百信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的这一批次的100包海蜇头。当事人提供的新包装上已将产品标准号“即食海蜇头:Q/LFXS 0001S-2024”更改为“海蜇头:Q/LFXS 0001S-2024”。
乐福心食品(福州)有限公司共计委托制作1000张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海魔爪标签,生产海魔爪(商标:呈福、规格型号:400g/包、生产日期:2025年4月5日)使用176张(共计生产176包),于2025年5月22日销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海魔爪标签821张,剩余3张已丢失。上述海魔爪标签配料表为盐渍海蜇、食用盐、饮用水、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钾、山梨酸钾)且固形物≥50%,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4.1.3.1.3“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的规定其海魔爪配料表中的盐渍海蜇为复合配料且加入量大于25%但未展开标识其原始配料。上述海魔爪当事人已全部售完,售价9元/包,货值金额1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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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