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连创环保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焦振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MA06XRFF4H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杨崔公路东侧20号1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碱处罚﹝2024﹞7号
2023年12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盛达连创环保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未取得专利权在其网站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要求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处理。2023年1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要求盛达连创环保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焦振到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实情况,在其官方网站(www。sdlctj。com)页面中间标有“我们的优势”:“50+专利证书”、“50多项专利证书”等内容,盛达连创环保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现场无法提供广告内容中的专利证书。2023年12月21日起,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当事人为了达到更好的广告效果,吸引更多潜在客户与其合作,在未取得专利权的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编写了含有“我们的优势”:“50+专利证书”、“50多项专利证书”等内容的网页,于2023年6月发布到公司官网(www。sdlctj。com)。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删除上述内容。经调查,当事人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