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讷河市华鑫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志敏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81MACHJLA68Y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卫东社区008街坊(建华四区)恒旺家园二期4号楼00单元01层17号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5〕258号
该药店正处于营业状态,执法人员随机在货架上抽取药品,该药品名称木香顺气丸,该药品外包装标注:国药准字Z41021647,生产日期:2025.06.20,产品批号:20250603,有效期至2028.05,企业名称:河南金泓堂制药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要求药店提供该药品的随货同行单及供货方资质,药店提供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随货同行单各一份,该随货同行单显示:木香顺气丸(批号20250603)进货日期2025年10月7日,购进数量5盒。执法人员经清点库存剩余4盒,已销售1盒,执法人员要求该药店提供销售该药品时开具的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该店未能提供。执法人员现场对该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5年1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药店检查关于2025年11月11日在该店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经清点库存木香顺气丸(批号20250603)剩余3盒,与该药品的随货同行单及销售记录进行核对,发现该药店在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于2025年11月14日又售出1盒该药品。执法人员要求该药店提供销售该药品时开具的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该药店仍未能提供。为进一步查明情况,2025年11月18日经我局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讷河市华鑫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7日从龙江县仁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木香顺气丸(批号20250603)共计5盒,购进价格为4.2元/盒。以10元/盒的价格分别于2025年11月2日销售1盒、2025年11月14日销售1盒。2025年1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木香顺气丸(批号20250603)1盒未开具销售凭证,对该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2025年1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木香顺气丸(批号20250603)1盒又未开具销售凭证。至案发时,该药店销售该药品2盒未开具销售凭证。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5日第三次对该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于2025年12月4日销售了1盒木香顺气丸(批号20250603)已开具销售凭证。
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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